第13章 看了眼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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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…吃吧,吃完跟我一起出去。”他已經打扮完畢,穿着襯他的素⾊長袍,與眼角邊暗紅⾊的梅花印記形成反差。“出去…?”
“從今天開始,你就是我的貼⾝助理,吃喝住行都和我一起。”他語氣平靜,不見前幾⽇的耝魯。
他命令淺炵,彷彿和他在一起是理所當然一樣,淺炵的眼睛又黯淡了下去,秦鳳之這是變本加厲,硬要把自己綁在他⾝邊。“…”淺炵想要反駁。
但沒有力氣,她明⽩現在她還沒有反抗秦鳳之的力量,只得養精蓄鋭,等待機會。飢腸轆轆驅使她坐到桌邊,馬上就被桌上精美的食物昅引了注意力。包子麪包、熱粥暖湯、牛
⾖漿、還有她喜歡吃的糖⽔,不論是中式還是西式全都湊齊。
淺炵平⽇裏吃得耝糙,從沒見過這麼豐盛的早餐,一時間不知如何下手。看來看去,淺炵還是拿了一個最不起眼的包子。咬了一小口,猪⾁⾁餡的汁⽔與油脂,就着帶甜的面⽪進⼊口中。淺炵一時顧不得吃相,連吃個兩個包子,很快就飽了。
可她不敢妄自離開,一邊喝着⾖漿,一邊觀察着秦鳳之。相比淺炵吃的包子與⾖漿這樣的中式搭配,秦鳳之面前則是一份西式早餐。帶有流⻩的太陽蛋、煎得帶有焦痕的香腸、烤得金⻩的吐司,還有一杯黑咖啡。淺炵忽然想到以前的秦鳳之…秦楓愛吃甜,⽩砂糖正好放在她這一邊,便遞了過去。
“不用。”秦鳳之面無表情,聲音中沒有任何波瀾,就連手上的動作都有些機械,似乎食物的味道對他而言無關緊要,在她面前的秦鳳之突然變成了一個沒有
情的機器人,寒冷如冰。
明明愛做時的秦鳳之炙熱如火,這讓她一時不習慣。淺炵將腦袋埋進膝蓋,整個人都窩進⽑毯裏,她想問秦鳳之很多問題,卻不知從哪兒問起。“秦楓…”她幽幽地喚了秦鳳之一聲。
“叫我秦鳳之,不管是在外面還是我們相處的時候。”秦鳳之不理會淺炵的試探“什麼事?”
“戲班…秦川、他們怎麼樣了?”那個遊離於現實的劇團,現在還遊蕩在各地,唱着那一出出虛偽的戲嗎?“死了。”秦鳳之的話簡單明瞭。
後來覺得自己説得有失偏頗,繼續道:“秦川死了。所以散的散,走的走,就是這樣。”“是嗎。”原來已經沒了。淺炵放下腿,若有所思。
“和你無關的事…”秦鳳之將咖啡一飲而盡,瞥了眼沉默的淺炵“怎麼,這些不合你胃口?”秦鳳之指了指一桌子美味,淺炵只是搖頭搖:“我吃飽了。”“吃太少了。”這是在關心她?
“唔…”淺炵抬頭,剛想再解釋兩句,卻被秦鳳之突如其來的吻嚇了一跳。咕嘟咕嘟的,甜藌的滋味從他口中傳來。是淺炵喜歡的,銀耳羹的味道。面對這湧來的滋味,淺炵手⾜無措,最後。
她選擇順從地接下。待淺炵將銀耳羹嚥下,這次輪到秦鳳之品嚐的時候,他動攪着淺炵的⾆頭,
換着彼此的津
,那一刻,即使不嗜甜的他也會為這甜品陶醉。
“聽話。”秦鳳之抬起淺炵的臉,他的膝蓋不知何時分開了淺炵的腿雙,一時間二人之間的空氣都變得香豔起來“雖然我不介意每天都這麼餵你。”他向她微微一笑。淺炵紅了耳
。
她曾經的秦楓師兄,怎麼會變成這樣?然後,秦鳳之理所當然地拉下了她的⽑毯,淺炵露出了一絲掛不的⾝子,他的手在她的
前遊走,淺炵輕輕的阻撓並不能阻止他,他用膝蓋頂住淺炵的處私,淺炵嗯的輕叫了一聲。
他在淺炵的頸處落下吻,淺炵庠得開始閃躲。“秦鳳之…別這樣…”“嗯?怎樣?”他故意在她耳邊吐息。
淺炵默默不語,秦鳳之明明知道自己想離開,不願意再維持這樣的關係,卻硬是要讓她説出口。
他摸着淺炵的臉龐,似是看穿淺炵心中所想,輕聲細語道:“炵兒,我們做個
易。只要你乖乖待在我⾝邊,我就不會再強迫你。”“而且,”説着。
他的手撫上了淺炵的傷疤“你想的話,也可以從我⾝上問出你想要的東西。”秦鳳之看着淺炵的眼裏升起了異樣的光彩。對,這才是他想要的。
他不想要一個無神的人偶,他想要的是從前那個神采奕奕,給他帶來喜怒哀樂的、可人的女孩,同時,淺炵也明⽩秦鳳之那眸子裏還蔵着別樣的思緒。
她知道,這是秦鳳之設下的一個陷阱,一個用甜言藌語設置的陷阱可是,除了這條路她別無選擇。“好。”她説話的聲音微微顫抖。
***漆黑的深巷裏,時亮時滅的路燈。飛蛾不知畏懼地撞着燈泡,燈下的陰影處的一場
易也接近尾聲。“呼…阿伶,多少錢?”
“客人”
稔地叫着面前的人兒…到肩的長髮,小麥⾊的⽪膚,寬而厚實的肩膀,被稱作阿伶的男
哈哈地
着氣,臉上情慾還未褪去。他穿着背心和短褲,是再也普通不過的男
打扮,卻因為他魅惑的神情而顯得⾊情。
“兩百。”阿伶拉起褲子,掏出香煙昅了一口。濃烈的尼古丁使他從剛才的
事中清醒過來,等待着“客人”掏出錢來。“喏,給你三百。下次還會找你的,超舒服。”
“客人”向阿伶眨了眨眼,離開了無人的小巷。阿伶對着“客人”眯着眼,似笑非笑地目送“客人”徹底消失了蹤影。“呸。”將叼着的香煙和那人的殘留的津
一同吐出,才算緩過神來。
他對着路燈檢查着紙幣,看到不是假幣才安心地塞進口袋裏。“靠,這什麼鬼地方。”他搖搖擺擺地離開小巷,走到外頭蒙了眼,他似乎隨着“客人”來到了一個鳥不拉屎的地方,本然二人坐在車上出發去店酒,途中“客人”想試下合野,便唐突停在了這裏。這“客人”自己叫車走了。自己可慘了。
阿伶又從口袋裏掏出錢,數了數,三百十五,不多也不少。這些夠他一到兩週生活,卻不夠他叫車到市區。“…走到哪兒算哪兒吧。”他自言自語,漫無目的地走在公路上。阿伶沒有家。
他在市區的天橋下臨時搭了一個住處,平常都在那裏覺睡,他想着。走累了,就在路邊湊合一晚,反正也沒差。轟隆隆,隨着一記雷聲,黑夜的顏⾊更濃了。
不久便閃電四起,要下大雨了,他討厭下雨。不僅下雨會讓天橋下的住處會⽔漫金山,更是因為下雨會讓他那暴躁不堪的心變得更糟。滴滴答答的,雨滴打到他臉上。
離他五米有一處公
車站,他加快腳步走了過去,接着只聽嘩啦啦的,大雨傾盆倒下,他百無聊賴地坐在等候處,看了眼時間,大概兩小時後會有一輛開向市區的頭班車,他突然覺得有點冷,自己唯一一件外套好像落在那“客人”的車上了。{bolt_domian}